前年10月在高雄城中城大樓發生一起嚴重火災,奪走46條造成43受傷,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嫌犯黃格格涉有重嫌,去年1月以殺人罪將其起訴,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全案正在高雄高分院上訴審理中,審酌黃女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自本月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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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城中城大火發生於去年10月14日凌晨2時許,警消出動各式救災車139輛、消防人員377人前往搶救,但因該大樓屬於危老大樓且缺乏管理,造成營救困難,事後清查發現各層樓的所有安全防火門和部份廢棄電梯門遭到拆除,最終造成46人死亡。
調查發現,黃嫌因與郭姓男友起口角,竟在酒後情緒失控,想破壞郭男的家具報復,故將未完全熄滅的驅蚊用沉香灰燼倒在沙發,任其隨意燃燒,釀成大火發生,去年1月偵結後,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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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審理,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黃嫌並無殺人故意,全案依放火罪論處,考量事件共造成46死43傷,去年8月判處最高度的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後,目前正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雖黃嫌因腰痛具狀聲請交保,但合議庭認為她所犯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加上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即日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