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首宗國民法官案 最快2至3個月通知選任

▲22歲李姓男子酒駕開車釀1死1傷,又企圖襲警奪槍,被警方開槍射中腿部,倒地哀嚎就範(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2023-03-08 14:24:26
《國民法官法》今年元月上路,全國第2件同時也是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是去年11月間,酒駕飆車,在行政院旁撞死人的22歲男子李佳修將坐上被告席,讓6位國民法官及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為慎重起見,北院今(8)日完成分案,之後還需要2至3個月,才會通知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參與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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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修酒駕奪命案,未來將在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開庭審理(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台北地院管轄區域橫跨台北市、新北市,按去年6月30日的戶籍人口比例計算後,台北市所需人數為5477人、新北市1273人,共6750人。同年10月1日前,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隨機抽選」並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台北地院。

去年10月31日、11月8日,台北地院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開會審查「初選名冊」的正確性等,經決議不列入名冊有308人,扣除後造具「複選名冊」,同年12月23日寄出備選國民法官書面通知書給名冊內的6442名備選國民法官。

依照過去模擬的經驗,在審判之前,檢察官、辯護人須相互開示卷證、交換書狀、協商,法院會先開準備程序,整理爭點、證據能力、檢辯想要聲請調查的證據、擬定審理計畫等,最快可能2至3個月才會進入選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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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在準備程序終結後,合議庭會從2023年度北院的6442名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中,隨機抽選所需的候選國民法官人數,在選任前30天通知候選者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將選出6位國民法官、1至4位備選國民法官,在完成「宣誓」,審判長替國民法官們說明法律原則和審判程序(審前說明)後,才會開庭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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