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多年前在地方,疑似接受酒店業者招待「喝花酒」,涉嫌貪汙,南檢是否有包庇吃案?高檢署今(18)日下午開記者會表示,該案確實有分案,最後簽結,並無包庇吃案情形,強調媒體披露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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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說,法務部對此非常重視,立即指示高檢署調查。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今天已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偕同台南高分檢組專案小組,至南檢調取相關卷宗及簿冊。
林宏松說,初步了解,該案是南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時任南市府民政局長陳宗彥等人涉貪,於2014年4月14日簽請另分他案,翌日經檢察長核章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致社會產生誤解。
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的義股檢察官均有持續偵辦,經偵辦一年多,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陳宗彥等人有何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犯行,於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同年9月2日檢察長核章,全案於同年11月11 日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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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表示,南檢已於上午就是否有媒體報導所未載明的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