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蘇偉碩反對政府開放萊豬進口,多次提出食安警告,卻反遭衛福部以違反《食安法》提告,最終獲不起訴。蘇偉碩因而對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提起刑事誣告罪並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今(18)日偵結,認為陳、吳不構成誣告罪,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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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衛福部告發蘇偉碩違反《食安法》並非全然無據,亦非憑空捏造,由於告發蘇的內容並無虛偽捏造不實,不構成《刑法》誣告罪,沒有傳喚必要,以陳、吳2人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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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日前已先開庭審理,蘇14日曾親自應戰,他說自己不告機關告個人,不讓這些人(陳時中、吳秀梅)躲在機關背後,一旦輸了,還讓納稅人替他們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