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貪汙案上訴二審後,立委蘇震清今(17)日首次為官司到高院出庭。蘇仍做無罪答辯,稱他一路清白,強調他與前太流董座李恒隆之間就是基本的為民服務,跟李借的錢也已還清,強調接受陳情「非立委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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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庭後受訪表示,他沒有犯罪,為了捍衛清白,當然依法提出上訴,另是覺得遺憾,因整件過程中,檢方只聽信單方片面之詞,完全沒有做深入了解。
蘇強調,自己跟李恒隆之間的金錢往來都是「借貸」關係,而且也都還清了,所以檢方上訴都是莫須有的羅織罪名,相信高院審理後,最後一定會還他清白。
蘇震清說,如果真的是「索賄」,怎會笨到用支票往來?自己還開支票給他(李恒隆)讓他去退領,這很基本的邏輯,為什麼要留下金流?留下斷點就好啦!
另外,蘇震清委任律師在法庭上主張,協調會、公聽會非立委職責,立委提出的建議也沒有影響力,且立委與陳情人之間有金錢往來,就能認定是因為「對價」嗎?
高院今天也有傳喚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出庭,但廖因病未到。廖國棟律師團主張,廖國棟面對前國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與「白手套」是知公關總經理郭克銘、李恒隆間的金錢往來,廖不知情也沒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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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控,李恆隆因與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有SOGO百貨股權爭議,希望藉由立委邀請相關部會業務報告、質詢、預算審查施壓經濟部,圖撤銷遠百對太流的增資案,取回SOGO經營權;李先行賄當時尚未退出民進黨的立委蘇震清,再透過郭克銘找上國民黨廖國棟行賄,由廖在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中發言、向經濟部官員施壓。
去年7月,北院將收賄金額最高的蘇震清判處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判處8年6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