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現年42歲的余姓男子,在17年前涉嫌開槍打死張姓女子,事後被通緝潛逃至大陸,近日搭機返台投案,在入境時被逮捕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雄檢認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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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警調查,余男犯案時年僅25歲,當年為土庫幫一員,他和另名洪姓男子保管上頭鄒姓男子發下的3把制式手槍及數發子彈,在2006年7月,土庫幫成員發生感情糾紛,找余、洪協助,雙方在談判過程中,余、洪連開九槍,造成坐在汽車副駕駛座的一名張姓女頭部中彈身亡,兩人趕緊把槍枝交給幫眾後就潛逃大陸。
警政署在當年9月掃蕩土庫幫,查獲作案槍枝,將10多名共犯帶回,被依殺人等罪判刑三至十四年定讞,余、洪2人因未到案,被雄檢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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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在經過17年後,余男在本(2)月14日上海搭機返台,下午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時,入境被航警發現為通緝犯,當場遭逮補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他向員警表示,他這些年在大陸從事金紙生意,因在台父母年紀大,加上8名共犯多服刑期滿,心想案件該做了結決定回台投案「漂泊生活,感覺累了」。
高雄地檢署審理認余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目前全案仍有一名洪姓男子逃亡大陸未到案。(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