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一起家庭悲劇,高齡80歲的老母親因病猝死家中,丈夫、2名兒子皆罹病,無法自理生活,因無人照料,2名兒子相繼死亡,僅剩楊姓老翁存活。衛福部今(11)日呼籲,有高照顧負荷需求,必須向外求援,衛福部有長照、身心障礙照顧者的喘息服務可使用,另外也會精進專業人員能力,盼社工透過訪視、評估個案狀況,協助申請喘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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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死者陳姓婦人與丈夫及2名兒子同住,因丈夫罹患失智症、中風,2名兒子為身障人士,3人皆無法自理生活,由陳婦長期擔任主要照顧者。陳婦疑似因病猝死家中,丈夫及2名兒子因無人照料,兒子相繼死亡,僅剩楊姓老翁存活。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該案曾在換發身障證明時,社工主動詢問是否需要長照及輔具資源挹注,但案家表示暫無需要,每月有給予身障生活等補助,卻仍發生憾事;社會局呼籲,如有高照顧負荷需求,必須向外求援,市府有高照顧負荷喘息服務方案,可以協助案家紓解部分壓力。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目前喘息服務主要有2個系統,長照及身障照顧者的喘息服務,類似個案可申請到宅喘息服務,讓照顧服務員到家裡幫忙,使照顧者得以出門放鬆、喘口氣,除了民眾可自行申請外,社工訪視時也可以評估狀況、協助申請。
該案社工有主動詢問是否需要資源,但還是發生憾事,張美美說,對於不太願意接受協助的個案,對社工來說確實是個挑戰,日後會透過教育訓練,提高專業人員的服務技巧與風險評估能力,協助個案申請相關服務,另外也呼籲家庭照顧者通常承擔很多照顧責任,希望他們願意出來接受協助。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社家署針對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有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當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有臨時性外出或短時間無法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情況,可向「居住地」地方政府申請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經評估後,會由服務單位派服務員到宅陪伴身心障礙者,或是安置在社區或機構接受臨時性照顧,協助解決照顧問題,讓家庭照顧者獲得喘息;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庭,亦可提出申請。
服務對象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評估有需求,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身心障礙者未接受喘息照顧服務。
(二)未聘僱看護(傭)者。
(三)家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四)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二、聘僱外籍看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家庭照顧者得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一)無法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持續達30日以上。
(二)無法協助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1.身心障礙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
2.主要照顧者年滿65歲以上。
3.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4.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長照喘息服務
長期照顧服務是指針對預期或已達6個月以上無法生活自理的民眾,由長照服務人員及單位,提供各種照顧及專業服務、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等。
服務對象為經各縣市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者,並符合下列之一,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失能身心障礙者。
民眾可依其居住處所,向居住地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申請方法可電話「撥打1966長照專線」、「親自洽詢住家附近照顧管理中心」與「住院期間洽詢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小組」。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後,若符合收案條件,照顧管理專員會安排進行訪視及評估。
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為失能等級為2至8級者,將交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以下簡稱A單位個管員)與個案及家屬共同討論擬定照顧服務計畫,民眾若有喘息服務需求時,可向A單位個管員提出,由A單位個管員協助連結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喘息服務提供下列3種服務方式,民眾可依需要選擇適合之喘息服務模式或採混合配搭使用。
1.居家喘息:藉由受過訓練的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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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機構喘息:個案至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短暫照顧、停留,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24小時的照顧,服務內容包含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3.社區喘息:個案白天至日間照顧中心/巷弄長照站或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依地點提供的服務,接受照顧、停留,包含護理照護(日間照顧中心)、協助沐浴(日間照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