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隋棠去年7月搬進大直要價1億元的樓中樓豪宅,豈料卻遭鄰居爆料放任3個孩子從早上6點擾民,不斷製造噪音,爆出「惡鄰居」風波。她昨(7)日晚間發出千字文還原事情經過反擊,更指對方歇斯底里、長期騷擾。對此,鄰居夫妻今(8)日再度發出「7點聲明」,揚言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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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鏡週刊》報導,鄰居夫妻認為他們從未有故意挑釁、不尊重鄰居之舉,但隋棠發文反擊有諸多陳述與事實不符,且她身為公眾人物卻利用社群媒體帶風向,對此,他們深感憤怒,認為是「一派胡言」,為了捍衛名譽,列出7點聲明,不排除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鄰居夫妻聲明:
1.隋棠說本人曾向她表示「認識很多媒體」,但實際上本人毫無媒體資源,只能尋週刊的投訴管道「電話、Email」 向其爆料,比起隋棠一家自帶大量鎂光燈的程度,根本是「小蝦米對大鯨魚」!
2.隋棠稱搬來前聽到前屋主講述,本人和妻子反映社區噴水池聲音太吵,本人及妻子從未向管委會進行任何反映,不知隋棠到底聽誰所說?是否張冠李戴?本社區管委會主任可為本人作證,請隋棠舉證何出此言?
3.隋棠聲稱曾聽前屋主說,我們家人曾持榔頭嗆聲前屋主,與前屋主有齟齬等語,完全非事實全貌。首先,隋棠搬進本社區前,前屋主早已搬離一年,請問隋棠是如何接觸前屋主獲得本人的資訊?本人在此提供與前屋主對談的訊息佐證,證明與前屋主向來都是理性溝通,隋棠未經查證之發言,等同抹黑本人,企圖模糊噪音焦點,令人遺憾!
4.隋棠所稱本人與妻子對其家庭成員咆嘯、對裝潢設計師指指點點等說法,亦非事實!本人一家從來都是以勸導方式,請隨棠一家幫忙,絕無嗆聲、恐嚇,反倒是隋棠夫妻高傲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妻子確實曾向她的設計師溝通,是因為隋棠家中裝潢時的震動,將我們家陽台的磁磚震落(有照片為證),為了防範事情再度發生,才會上樓提醒,絕非胡亂騷擾!
5.隋棠聲稱1月18日當天不在家,而是前往花蓮旅遊,家中只有「外籍看護跟一隻狗」?本人還原當天的真實情況,樓上有多組客人帶小孩陸續前來,眾人在房內嬉鬧、發出極大噪音,本人先請值班的劉姓警衛打電話上樓規勸,卻被一名女子嗆聲:「只要是樓下反映噪音,一律不要打電話上來」,就直接掛電話,後續再撥打2次就不接,本人才報警處理,因此有後續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發布的密錄器影片為證。隋棠說「不在家、不知道」等語,顯然是推卸責任,轉移焦點之舉!
6.既然隋棠聲稱1月18日前往花蓮旅遊家中無人 ,也有監視器佐證,本人報警之舉是誣報、找麻煩 !但根據1月18日當天的新聞顯示,隋棠與導演葉天倫跟其他藝人,在參加她的新片首映會?請隋棠公布旅遊、住宿地點的發票或單據,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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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隋棠稱自始自終都是善意溝通,本人不禁想問,為何法院召開2次調解庭均不到場,反而推託卸責?且隋棠身為公眾人物,於臉書的發言,與事實出入甚大,甚至涉及對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攻擊,本人已與律師研擬,不排除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以正視聽!(編輯:郭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