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楊鴻儒(67歲),因認為陳姓友人的楊姓女友經濟優渥,遂萌生與其交往的衝動,2015年間趁機下藥將陳男迷昏,將人活生生塞入鐵桶後,棄置中橫山區,最終導致陳男窒息身亡,之後楊男又與另名賴姓男子發生賭博糾紛,因此故技重施用同一招將他殺害,案經審理,台中地院、高分院都以楊男具反社會人格、道德薄弱、矯正可能性偏低等理由,判處2個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今天(6日)判決出爐,台中高分院仍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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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楊鴻儒與陳姓死者相識多年,陳男時常在閒聊中向楊男炫耀自己女友經濟優渥,不料這隨口一句話,竟讓楊鴻儒動心想要將楊女占為己有,遂趁2015年6月27日2人一同出遊之際,使用安眠藥將他迷暈,隨後以「倒頭栽」姿勢塞入綠色鐵桶,加蓋密封棄屍於花蓮縣的中橫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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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7月,楊鴻儒懷疑另名賴姓男子在麻將桌上出老千,2人多次發生爭執,期間賴男還阻饒其他賭客到楊鴻儒經營的賭場打牌,導致其漸生怨忿,在心中埋下殺人種子,2015年7月12日,楊鴻儒邀賴男到台東旅遊,並用安眠藥、鐵桶再次殺人棄屍得逞。
全案歷經台中地院、高分院審理,皆判處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楊男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未詳加調查楊男在遺棄屍體罪的犯行,因此在前年4月發回更一審,今天(6日)台中高分院判決出爐,仍維持2個死刑。(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