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員警巡邏發現機車違規,看到駕駛一直護著隨身側背包覺得有異,員警眼尖發現包包內藏有4支已使用的注射針筒,男子坦承是自己施打毒品後的針筒,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另違規轉彎未打方向燈,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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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埤派出所員警呂俊德5日23時巡邏行經鳳山區真君路,發現有台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向前攔查,員警看到許姓駕駛一直護著隨身側背包覺得有異,一開始男子說「可以看啊,沒什麼東西啦!」,從包包中拿出一本聖經又趕緊把包包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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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遭警方仍眼尖發現包包有可疑針筒,許嫌直說「朋友要我幫忙丟掉的啦」,但又說不出朋友是誰,許嫌見瞞不住警方只得坦承剛施打完毒品,經警方檢驗該4根針筒皆有安非他命之反應,且查看許嫌手上皆有注射之痕跡,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