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統茂建設」因逾期未繳2373萬餘元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遭新北市政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今(4)日表示,在扣押業者的銀行存款後,業者為避免商譽受損,影響日後與銀行間的核貸信用評估,在移送後半個多月即繳清全部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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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指出,為保育森林資源,鼓勵造林,農委會依據《森林法》48-1規定訂定「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由各地方政府代為收繳,以作為造林基金及林務發展使用。
統茂於2021年間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基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福興段281等6筆地號山坡地的集合住宅新建案;建案核准後,截至2022年4月14日止,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統茂應繳納回饋金2373萬餘元,但卻逾期繳納,經新北市政府移送,士林分署即調查統茂所有財產,並全面執行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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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表示,此時接到一家農會來電,指統茂建設得知案件遭移送執行後,已於2022年11月3日來臨櫃匯款,將2373萬餘元欠款一次繳清;承辦人員確認金額無誤後,即撤銷扣押命令,使全案在收案後半個多月內,全額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