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子上網尋真愛 人財兩失還淪為車手

▲黃姓男子對女被害人虛寒問暖,騙取感情與金錢(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2023-02-03 13:34:21
一名女子於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黃姓男子,該男子每天對她們噓寒問暖,女子以為遇到真愛,情不自禁深入交往,不久黃男露出惡劣本性,向女子謊稱自己的存摺遺失,要借用她的帳戶收朋友轉帳來的錢,並要求女子提領出來之後把錢拿給他,黃男在收到幾次錢後就神隱,被害女子事後發現自己帳戶遭設定為警示帳戶,始察覺遭騙,遂向警方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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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台中市警局刑大偵二隊調查,黃姓男子(25歲,臺南人),以詐騙及線上博弈為其經濟來源,平日經常在交友軟體上搜尋,以女大生或初出社會的女子為目標,除了騙取肉體之外,還利用被害女子社會經驗不足,對法律不熟悉之弱點騙取銀行帳戶做為詐欺人頭帳戶之用,再要求被害女子去提領收到的款項給他,被害女子因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淪為詐欺提領車手,而且黃男非常狡猾,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平日不僅躲藏在日租套房或是旅館內,還每日更換不同房間,避免被警方鎖定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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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接獲檢舉後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持續積極蒐證,嗣後於111年9月中旬見時機成熟,遂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黃嫌住處搜索,當場查獲犯罪用的行動電話2支及現金2萬5千元,全案經檢察官偵結後,認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警方呼籲,金融帳戶屬於個人高度私密性文件,千萬不可出借或交給任何人使用,且相關密碼應妥善保存,並避免讓其他人員知悉,遇有疑慮應即撥打110或165查證,並保存與詐騙集團成員的通聯紀錄、簡訊或線上對話記錄,迅速向警方報案,以免遭到詐騙集團利用,成為共犯、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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