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在台灣開設英語補習班的外籍人士不滿住處對面的汽車旅館拆除工程從一早8點開始就在施工,連續多個月的噪音,造成他們睡眠不佳、性格易怒、憂鬱焦慮等問題,對施工的營造公司提出134萬餘元求償。台北地院判營造公司須賠償2日飯店住宿費674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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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外籍老師主張,他們已在台灣居住多年、住在大直某汽車旅館的斜對面。但該汽車旅館自2021年5月起,每早8時就開始施工,拆除工程的器具不斷發出噪音,屢遭居民檢舉,且施工期間適逢新冠疫情爆發期間,他們白天無法外出躲避噪音,只能待在家,連續長達3個多月,致憂鬱、焦慮、性格易暴怒、睡眠不佳等,要求營造公司賠償飯店住宿費、精神慰撫金等各73萬餘元、61萬餘元,共計1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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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公司主張,施工時間在每天下午約5時就停止,不會影響夜間休息,難認與2人睡眠惡化、憂鬱、性格易怒等症狀之間有因果關係,工程也沒有被連續處罰或勒令停工,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北院根據2人提出同年6月17日的SGS檢驗報告,平均聲響為75分貝,已超出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認定拆除工程的噪音已逾越標準,且是持續一整天、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程度,而2人確實有在同年6月16日、6月17日住宿旅館躲避噪音,判營造公司應賠償6746元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