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鹽埕區新樂街過年市集出現賣中國魔芋爽的零食小攤,高雄市衛生局昨(23)日接獲民眾檢舉和警方一同到場查察,業者無法提供輸入許可相關資料,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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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指出,經查該攤商販售魔芋爽香辣素毛肚、魔芋爽麻辣素毛肚及魔芋爽酸辣泡菜3項產品,外包裝無中文標示且業者無法提供輸入許可相關資料,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30條暨同法第47條第8款、第14款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後續由衛生局通知蔡姓攤商負責人到案說明。
為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產品外包裝須有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