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關將近,商家進入營業高峰期,近來仿真玩具鈔經常被不法或投機人士用於購物,意圖趁商家忙碌之際詐騙得逞。為防範這類玩具鈔流通市面,中央銀行今(1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邀請國內電商業者就此議題共商因應對策,並達成3點結論,其中電商業者承諾將加強商品審核機制,避免賣家於電商平台上任意販售仿真玩具鈔。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央行發行局長鄧延達表示,偽鈔是模仿真鈔的特徵,意圖使外觀與真鈔完全相同,因新台幣防偽功能良好,加上刑法與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對偽鈔犯罪處以重刑,故市面上偽鈔數量很少,而一般玩具鈔主要作為文具、道具或教學使用,外觀與真鈔存有明顯差異,且清楚標示可識別非真鈔的警語,因此一般民眾不易混淆。
至於仿真玩具鈔介於偽鈔與玩具鈔之間,其外觀、尺寸、顏色皆與鈔券相似,雖標示著「玩具鈔票」等相關字樣,然卻十分微小隱蔽難被發覺,且透過電商平台取得十分容易,以致近來遭有心人士用於詐騙。因此,今日央行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邀請國內電商業者共商因應對策,並達成3點結論。
鄧延達說明,內政部警政署日前已查獲多起利用仿真玩具鈔行騙的案件,未來除加強查緝工作外,並將積極與轄區內金融機構及商家保持密切聯絡,共同打擊此類不法行為,央行對於警政機關的辛勤付出與貢獻深表感謝。
同時,央行除積極配合警方協助鑑定與查緝仿真玩具鈔外,並要求販售玩具鈔必須在鈔體上明確標示玩具鈔,讓民眾一眼即可分辨,電商業者本於企業社會責任,也承諾將加強商品審核機制,避免賣家於電商平台上任意販售仿真玩具鈔。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央行也再次呼籲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不論收到何種面額鈔券,請多看一眼,運用「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3原則,可避免收到偽鈔或仿真玩具鈔。
央行亦再次重申,法律明定對偽造新台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的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偽鈔,請向各地警察機關檢舉,因而偵破偽造案件者,央行將依規定核發檢舉人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