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後備軍人教育召集相關事項,國防部今(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依據去年五月底制定公布的「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第四條規定,後備軍人志願參加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5次者,應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1次將發放新台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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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其中針對教召獎金的部分,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管理處處長俞文鎮表示,依照去年五月底制定公布的「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第四條規定,後備軍人志願參加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5次者,應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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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文鎮說明,召集次數計算基準,依照年度接受教育召集者部分,時間若為5日至7日則以1次計算;若為期14日,則以2次計算。至於志願短期在營服役即「後備戰士」年度內,達29日以上時以1次計算。
此外針對「女性參加教召」的部分,俞文鎮指出,自今(112)年第2季起,依各軍種需求,區分14天教召3梯次、5至7天教召70梯次,開放報名志願參加教召。而其中女性因首年度召訓,規劃由北、中、南、東部等召訓單位試行驗證,國防部將透過後備系統加強宣導,並依報名人數規劃接訓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