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近日向該省25家重點非公企業派出駐企黨委第一書記,引發議論,有專家質疑外派黨委書記是否將成為實際上企業一把手,若是如此,民營企業是否仍有自主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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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日報10日報導,陝西省委組織部日前從省級有關部門、業務主管單位選派25名年輕幹部赴25家省內重點非公企業擔任駐企第一書記,相當於掛職,主要是配合企業做好「黨建工作」。
雖然如此,此事仍引發眾多議論,其中經常在網上針砭時事的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發文指中共黨章和公司法並無相關規定,此舉恐干預企業經營。但文章之後被刪除。
中國知名經濟學家王小魯則表示,「這件事值得討論的地方確實很多」,包括派去的黨委書記擔負什麼職責?外派黨委書記是否將成為實際上的企業一把手?要不要管企業經營?要不要參與、干預、影響、乃至否決企業的重大決策?或直接取代原來企業所有者的企業決策者地位?
王小魯,若是如此,「民營企業還有自主經營權嗎?是否意味這些非公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合法財產權利被剝奪,或在一定程度上被剝奪?是否意味著對企業合法經營權利的侵犯?」
其次,他表示,中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構是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上述派進非公企業的黨委書記是合法的企業股東或是否由股東選舉產生?若不是,但又可以參與、干預、改變或取代股東和董事會的決策,是否涉嫌違反公司法,侵犯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王小魯還提到,一個月前公布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指出要切實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從政策和輿論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他質疑,省委組織部是否了解、是否願意實行中共的這些政策?還是認為這些政策可以不執行?為什麼選擇正在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重要關頭做出與中共中央政策針鋒相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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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魯並表示,中共18大以來揭露和處理大量貪污腐敗、違法瀆職案件,當事者是省、市、縣、企業的黨組織一把手,省委組織部任命一批第一書記派到企業,但這些書記自身遵紀守法如何保障?書記身分能保證專業素質、企業管理能力超過原來的企業家嗎?又是否能保證不干擾、破壞企業正常經營?
這位專家說,以上都是需要討論的問題,但並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答案。(編輯:曹宇帆/周慧盈)11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