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飲宴惹議!刑事局副局長在內26人記過調職

▲警政署表示,即日起警員執勤時單純對空鳴槍,且未造成傷亡或財損時,可以將經過詳載於工作紀錄簿,代替書面職務報告。(圖/翻攝自Google Map)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3-01-14 00:02:25
檢警出入「88會館」引爭議,經過警政署調查,民國107年、109年共26名警察赴宴,部分警官除了涉足88會館,也曾到台北市信義路四段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因此兩案一併檢討後,包括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記過1次、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記過1次,現任警專校長鍾國文記申誡2次,均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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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88會館」案影響警譽,警政署出面調查,從會館出入口的監錄畫面可以發現,107年3月12日、10月23日,皆有警員進出「88會館」飲宴,會館雖非風紀場所,監視畫面未出現特定對象,因2次餐費由會館支付,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懲處相關人員疏失。

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一、 2018年3月12日

(一) 當日是聯誼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8名警察(7名現職,1名退休),包含時任刑事局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士林分局長)、隊長張躍瀚(現任保三總隊大隊長)、郭有志(現任花蓮縣大隊長)、副隊長林榮政(現任刑事局隊長)、黃聖嘉(現任刑事局隊長)、警務正吳政祐(現已退休)、桃園市警局副大隊長洪漢周(現任桃園市督察)、退休員警陳慶順等人。

(二) 時任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士林分局長)邀請員警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記過一次,調整職務。

(三) 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警務正吳政祐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二、 107年10月23日

(一) 當天是破案慶功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有8名警察,包含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刑大大隊長)、趙家輝(現任新北市分局長)、科長潘文章(現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隊長李清泉(現任基隆市副局長)、偵查正黃立恆(現任台北市刑大隊長)、紀錄員陳建洲(現已退休)夫婦、台中市警局主任許健基(現任高雄市分局長)夫婦等人。

(二) 時任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刑大大隊長)邀請員警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記過一次,調整職務。

(三) 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疏未查證,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二次,另警專是培育基層警察搖籃,鍾身為校長應作為楷模,如今形象已嚴重受損,不適任校長,予以調整職務。

(四) 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另紀錄員陳建洲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另媒體報導2020年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及員警曾到88會館及銀樓開設招待所唱歌,經查2020年1月17日有7名警察涉足88會館、7月10日有10名警察涉足銀樓地下室招待所,2次聚會費用都是招待所支付,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本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一、 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

黃位居高階警官,事前未查證招待所背景,參與不當飲宴,顯有疏失,經媒體負面報導,影響警譽,情節嚴重,記過一次,調整職務。

二、 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曾逸倫:

曾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要幹部,職司維護警察廉潔之責,卻與小組成員參加不當飲宴,影響警譽,申誡二次,並加強考核。

三、 新北市主任鄭建國、時任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李家豪(現任航空警察局副大隊長)、人事助理員王郁茹(現任宜蘭縣巡官)、巡官劉志賢(現任警察大學區隊長)、偵查佐陳聖育(現任台北市偵查佐)、警員岳朱慶(現任基隆港警總隊警員)、小隊長王培儒、偵查佐黃瑜芬及新北市分隊長郭宇宣(現任刑事局偵查員)等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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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開人員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各核予申誡一次,並加強考核。

警政署表示,上開員警到88會館及睿森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予行政懲處。至於當時是否知道會館及銀樓招待所的經營者從事地下匯兌、背後是否存在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警政署政風室將報請檢察機關指揮,持續追查。(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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