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近20年有20幾個公辦和自辦重劃區,因為土地價值翻倍,讓地主、地上物擁有者和開發商之間產生利益衝突,引發不少訴訟。今(9)日台中市議員黃仁接受民眾陳情召開記者會指出,自辦重劃區每公頃工程款嚴重浮報;呼籲市長盧秀燕是否該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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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表示,全面檢視台中自辦重劃區單元一至單元十四及公辦重劃區12期到15期的工程費用,扣除固定的水電、瓦斯等四大管線工程款,每公頃單價最少的是單元十四為1319萬元,核定時間較早是97年;公辦的12期單價要1555萬元,核定時間更早是96年;時間相近的單元一、二、三和單元八,每公頃單價是2360萬元、1771萬元、1615萬元和1807萬元,金額上下差距600萬元左右。
黃仁說,如果根據法官認定每公頃工程款922萬元是嚴重浮報的標準,台中市20幾個重劃區,不就全都有浮報的問題;若依法官的標準,重劃區可能虛增的工程款從16%到57%不等,虛增金額至少40億元,盧秀燕市長是否也該比照新竹市長高虹安,全面清查重劃區工程款問題?
地政局表示,自辦市地重劃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規定,本於私法自治的原則展辦重劃,公共設施工程規劃設計是由合格的相關技師簽證後,送請市府各該工程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據以執行,市府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均依法監督審查,一切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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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公辦市地重劃部分,地政局指出,公辦市地重劃計畫均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查核定,重劃區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則分別委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及市府建設局依法辦理。
地政局強調,不論公辦或自辦重劃,針對工程預算目前皆邀請專家學者採合議制委員會審查,且市府為保障地主權益,主動於地政局網站公開公、自辦重劃相關資料,不論是重劃計畫書、重劃會章程,或是會員大會會議紀錄、理監事會議紀錄、計算負擔總計表及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等均全數上網公開,公開內容及完整性均領先全國各縣市,力求對地主權益保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