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北投區某日式料理店的潘姓老闆,曾2度無照酒駕,共遭裁罰18萬元,但他毫不在乎,拖了7年也不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日前直接前往潘男的日式料理店查扣收銀機現金以及他珍藏的多瓶好酒,潘男自知無法抵賴,允諾近期將前往執行署辦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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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的潘男於2014年2月7日凌晨0時許,無照騎車行經東華街一帶遇警察攔檢,結果酒測值超標,警方也發現,潘男是五年內再度酒駕,因此遭裁罰9萬元。
熟料,潘男又於2016年2月1日凌晨再度騎車行經同一路段遭警方攔查,潘男竟直接拒絕接受酒測,再遭警方舉發後裁罰9萬元罰鍰。總計2次酒駕罰鍰共18萬元,並自裁決日起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同時命潘男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但潘男逾期未繳納,遭台北交裁所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雖陸續扣押潘男的存款,但也只扣得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因此執行人員調查發現,潘男自行經營一家日式食堂,遂於2023年1月6日前往店面查扣收銀機內1萬1530元,以及潘男收藏的2瓶威士忌、2瓶清酒、逾40瓶台啤。
潘男見執行人員強力執行,自知無法繼續抵賴,因此像執行人員表示近日將到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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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表示,目前先將查扣現金抵繳罰鍰,如果潘男未償還酒駕罰鍰或辦妥分期繳納,將擇期變賣查封的酒類抵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