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法趕火車/台鐵外部監督單位難產 家屬團體自提草案

▲太魯閣事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則自行提出草案版本,現正由台鐵報交通部協助處理中。(示意圖/台鐵提供)
記者黃仁杰/專題報導-2023-01-09 10:00:00
台鐵子法修訂過程延宕,但也遠遠不及交通部早在去(2022)年4月底即承諾訂定外部監督單位設置草案,到了2023仍沒有具體進度,而0402太魯閣事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則自行提出草案版本,現正由台鐵報交通部協助處理,依照草案版本,外部監督單位將比照消保會,設於行政院之下,既能上對下監督,又能兼顧台鐵安全改革所涉及的非交通管轄單位,創造跨部會監督協調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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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太魯閣的眼淚」提出的設置草案,建議參考消保會的「任務編組」設置組織,以《行政院處務規程第27條》「本院為應業務需要,設下列任務編組:二、消費者保護會:幕僚作業由消費者保護處辦理」,也就是說,外部監督單位設置不需要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只需要在該條文增列「三、台鐵外部監督會」就能設置任務型編組。

而將外部監督機制設置於「行政院」,具有3項優點,第一,設置於行政院有跨部會協調台鐵安全改革的權利,由唔台鐵安全改革涉及不僅是交通部轄下組織,如運安會報告所述,改善建議更涉及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且由於台鐵安全改革也涉及台鐵未來公司化經費籌措,勢必不能僅仰賴單一部會即處理妥適。

第二,在層級上確認上對下的監督關係,使外部監督機制設置在得以監督的位階,也可保證該監督機制獨立性。第三,外部監督機制是源於太魯閣的眼淚提出之四大訴求中「成立『官方』之台鐵組織改革的監督機制」,並經行政院長蘇貞昌承諾,將外部監督機制設置於行政院,是對積極推動台鐵安全改革的應有尊重。 

▲「太魯閣的眼淚」自行提出草案版本,現由台鐵報交通部協助處理,依照草案版本,外部監督單位將比照消保會,設於行政院之下。(圖/NOWnews資料照)
「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受訪表示,家屬其實是相當無奈,當然子法推動是交通部長王國材有權限和工會來談,「但我們也和部長私底下說過,家屬也想要了解推動的面向,透過相對透明的方式,才對整體的組織是有所幫助的,因為這不是台鐵和工會的事,而是關於全民利益的,這是家屬覺得相當遺憾的地方。」

「部長可能是很善意的,有一些並不是家屬的專業或是可以參與的,但牽涉到民眾知的權利,而且不專業不代表不能表達意見。」陳孟秀指出,交通部與工會協商子法理應受人民的監督,家屬們都是很想要積極參與,這些事情都很耗費他們的心神,但是對於台鐵改革他們是真正關心的一群人,中央不應該拒絕家屬於千里之外。

而對當日會議的細節,台鐵僅回應有關成立「台鐵安全改革外部監督機制」將以獨立、超然、公正立場進行,台鐵是受督導單位,會尊重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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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制式說明,為推動公司化,台鐵在2022年6月成立跨部會推動會報,統籌辦理法制及公司籌備作業,截至今年1月3日共計召開26次會議,同時台鐵局成立工作小組,邀集工會召開子法草案及其關注議題協商會議,截至112年1月5日共計召開33次會議。交通部已安排工會於推動會報進行討論,以利雙方充分溝通,儘速完成子法協商及後續公司成立工作。

王國材日前受訪表示,自己對於子法修訂的進度還是樂觀的,在1月將所有子法確定之後,相關的董事會、預算送立法院審查,維持在2024年1月正式掛牌的目標。然而對於家屬而言,交通部頻趕台鐵公司掛牌,但對外部監督機制設置態度消極,台鐵安全改革恐怕還是打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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