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女教師前年底執行導護挨撞致終身失能,引起社會關切,多個教團今(5)日指出,校外導護非師生工作,應要求具有執法權限的人員,如警察或義交執行,呼籲中央、地方將學童交通安全,列為優先施政項目,徹底解決校園導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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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表示,自前年底即要求中央、地方政府共同面對、徹底解決困擾多年的學校交通導護問題,讓教師回歸教室,以維護學生權益,並多次向教育部建議,因導護議題涉及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權責,應由行政院出面整合相關部會提出完善的學童交通安全規畫,相關部會的協調雖已啟動,惟進展緩慢;部分地方政府雖表示「不強迫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卻僅具宣示意義,各縣市仍有許多教師被要求當導護志工。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校外交通安全不是教師的責任與專業,教師應該在校內維護學生受教權、學習權;學生上下學安全事涉中央跨部會與地方政府權責,全教總暨相關地方工會一致要求行政院負起主要責任,剛上任的縣市長更應將維護學童交通安全,列為優先施政項目,徹底解決校園導護問題。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表示,梁老師事件發生迄今1年多,教育局仍無法給家屬一個合理交待,甚至造成家屬抱怨「教育局與學校互踢皮球」,顯示教育局缺乏危機處理的智慧與承擔責任的勇氣,令人遺憾;校園導護問題難以解決,主因在於導護工作究竟是不是教師工作,執掌權責一直分不清楚所致,呼籲地方、中央正視這個問題、全盤檢討。
于居正提到,工會已促成高雄市長陳其邁承諾「不強迫教師擔任交通導護」,也與教育局達成協議訂定「高雄市各級學校上放學安全維護相關措施規劃原則」,不再強迫教師站導護,籲請教育局協助學校召募導護志工隊,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全面檢視通學路段,改善交通號誌、標線與交通工程或協商人力支援。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指出,無論於法規面或教師責任面來看,校外交通導護皆非教師之責任,校外導護要有專業人士,教師則以校內學生安全為主;台中市已重新制定相關要點,明定教師為導護志工,既屬志工自然不具強迫性。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葉明政則呼籲,地方政府應主動協助各校檢視校園周邊上下學道路,規劃合理明確的行人與車輛動線,先用科技、工程手段提升學生上下學環境的安全;其次,應要求真正具有執法權限的人員,如警察或義交,配合各校作息進駐上下學路口,確實執行交通執法工作,提供學生即時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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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說,桃園市師生站路口協助導護工作比例逾9成,非常高,但導護不是師生工作,呼籲教師退出導護,改以科技執法、學校周遭路口設置盤整,配合警政署「安心上學」專案,讓真正具有執法能力者進行交通執法工作等,才能讓學童安心上學,教師安全工作。
侯俊良呼籲讓悲劇到此為止,請教育部加快腳步,盡快提出完整對策,剛上任的縣市長更應將解決導護問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列為優先施政,以專業人力、科技執法確保上下學安全,師生回歸教室,妥善解決學校導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