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疑似提供資金給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涉讓曾繁川替林杏兒買票。蕭昨天自行到案後遭檢方聲押禁見,但法官認為,蕭見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從後牆翻越離開,刻意躲避不願面對調查,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80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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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交保後離開士院時,沒有對外表示任何意見,士檢則研議提起抗告。
林杏兒的樁腳、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被檢調查出,涉以1萬元、6000元不等的現金向選區內多名里長買票。
士檢去年12月21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蕭景田住居所等處,約談曾男及里長候選人共33人,曾男訊後以5萬元交保。同年月28日,檢調又以證人身分約談林杏兒到案說明,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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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蕭景田因檢調搜索當天翻越後牆逃匿後行蹤不明,因此在同年月29日對他發布通緝,隔天再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過了5天,蕭景田終於在3日自行到案,檢方訊問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