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去年12月執行導護工作,遭撞重傷,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教師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執勤津貼、危險加給,呼籲政府培訓義交或以民防人員擔任導護,讓教師回歸教室;並修正相關法規,開放超額意外險、教師因公受傷比照軍人制度由健保給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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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9條規定,「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所有執勤的導護教師投保意外險,更奇特的是教育部耗巨資投保了一個無法理賠的「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原本基層老師都誤以為有保障、保障也夠了,但一夕之間,才發現原來通通都沒有保障!
立委賴香伶指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但第9條第2款又規定,執行特殊任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則不在限制中,但法條將「特殊職務」縮限在從事救災、彈藥製作等高危險層面,執行導護是否為特殊職務,呼籲行政院放寬職務認定,給予教師辦理意外險的權益。
另外,林碩杰提到,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的壓力,要求梁老師家屬在5週內需自費3週,只有2週由健保給付,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特戰士兵秦良丰,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對於同樣也是因公受傷的梁老師而言,卻須自費,家屬深嘆,教師所受待遇真不如軍人。
全教產質疑,在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且學校導護教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的補休,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呢?
全教產表示,部分縣市警政單位的「護童專案勤務」竟只針對國小,沒有國中,也就是說國中教師沒人幫,本次高雄導護老師被撞重傷一案,即是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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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呼籲政府正視相關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教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教育部曾指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基於愛心而協助,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的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教師回歸教室,把教師還給學生。
此外,有關教師因公受傷的相關配套規定將有待立法院修法,包括開放超額意外險、修正「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教師因公受傷比照軍人制度由健保給付等等,全教產期盼政府給予「因公受傷」教師完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