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位34歲的何姓男子,今年5月6號在前妻姚女的家中,發現37歲的吳姓男子穿著內褲正在睡覺。何男認定吳男是前妻的外遇對象,情緒失控持刀砍殺,最終一共刺了吳男131刀,還將已經瀕死的吳男用繩索吊掛於門把,手段十分殘忍。檢方依殺人罪將其起訴,而高雄地院最新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何男被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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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本案,何男與前妻姚女離婚後,因財產分割、子女扶養以及婚前外遇等問題,兩人仍頻起爭執。而在5月6號,何男拿備用鑰匙進入前妻姚女住處想要理論,但姚女當時不在家,屋內僅有吳男打赤膊穿著內褲正在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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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認定吳男就是前妻的外遇對象,憤而持刀刺向吳男,吳男驚醒後與何男扭打拉扯,兩人在屋內纏鬥追趕,吳男試圖逃出屋外未果,最終被砍了131刀,失血過多體力不支倒於血泊。而何男見吳男已經瀕死,還拿尼龍繩勒住吳男脖子,將其吊掛在門把上。把吳男殺死後,何男更換衣服帶著砍人的2把水果刀逃逸,最終被警方逮捕。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何男手段殘忍且始終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不過考量何男沒有前科,且是因不滿吳男與前妻交往,一時情緒激動起意犯案,在完善的教化處遇及適當治療下,尚非全無教化之可能,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