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農委會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月投保金額由現行1萬200元加倍提高至2萬400元,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也隨之加倍,同時新參加農保者須一併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行政院將負擔月投保金額提高後所增加的農保保費,包括地方政府第1年所增加的保費支出,也由中央負擔,全面照顧農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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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農為國本,無論軍糧或民食均來自農民流汗耕耘,大家每日三餐仰賴農民的辛苦奉獻。在經濟飛躍的年代,還有人願意守著土地下田耕種,而且面對不可測的極端氣候,損害自負,實在令人敬佩,因此政府最重要的責任就是照顧農漁民及生產者,也是對他們最基本的尊重。
蘇貞昌指出,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法,主要有三項重點,首先將33年從未調整的月投保金額加倍,因為月投保金額加倍,生育給付也隨之加倍,從原來的2萬400元提高至4萬800元,同時喪葬津貼也加倍,從原來的15萬3000元提高至30萬6000元,給予農民最基本的協助。
蘇貞昌表示,另一項修法重點則是本次同時修正新參加農保者須一併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配合此次農保月保額提高,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給付及喪葬津貼也都會有所調高。
蘇貞昌說,最後一項修法重點為農民本應自負保費,但考量先前政府長年未調整月投保金額,加上農民相對辛苦,為表示對農民最大的照顧及尊重,行政院將負擔月投保金額提高後所增加的保費,包括地方政府第1年所增加的保費支出,也由中央負擔,他感謝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與農委會的協助。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委會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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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說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自公布施行以來,農民健康保險的月投保金額維持為1萬200元,至今未有調整。考量農業經營特性,農民所得不穩,以勞工投保薪資調整月投保金額難符實際需求,須調整月投保金額。
農委會說,其相關給付是以月投保金額為基礎,因此生育給付、喪葬津貼也配合調整,以落實照顧農民,減輕其身故後家屬負支付喪葬費用的經濟負擔,因此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