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上任至今提12項特別預算,總金額達到2兆1170億。對此,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2)日開記者會,譴責蔡政府敗壞財政紀律、債留子孫,將特別預算常態化。國民黨團也痛批,根據審計部前瞻預算檢討報告中明確指出,行政院未能提出經濟效益數據、沒有績效數據,錢就花完了,也不知道花到哪裡去;特別預算一點也不特別,「唯一特別的,只有蔡政府特別會撒錢、花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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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今召開「緊急需求當偏門,特別預算都不特別了」記者會,總召曾明宗指出,穩健財政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基礎,過去歐盟國家曾經將財政搞壞,對經濟社會造成莫大衝擊;檢視蔡政府過去6年,把特別預算常態化,敗壞財政,蔡政府從106年開始,每年都提出特別預算,到目前為止,總共提出12項特別預算。
曾銘宗進一步統計,106年有2項、107年2項、108年1項、109年3項、110年3項,112年度還有一項特別預算在審議當中,把特別算常態化,不但違反《預算法》第83條規定,總數更高達2兆1170億元,敗壞國家財政。
曾銘宗指出,其中前瞻特別預算總共編列8400億元,過去已經編列7700億元,根據審計部審計前瞻特別預算第1期1070億元績效檢討報告指出,「尚無實際達成情形之相關數據資料。」換言之,1070億元花完就花完,連成效數據都沒有。前瞻第2期高達2229億元的成效檢討報告也指出,「亦未說明各項可量化經濟未達預期目標之原因,未盡周妥,函請行政院督導改善。」錢花完了,沒有實際績效數字,有沒有形成前瞻效益?行政院什麼都沒提出。
曾銘宗表示,前瞻第3期還在審計部檢討中,前瞻第4期高達2100多億元正由立法院財委會審議中,但行政院送進立法院時,未做任何具體政策效益評估,國民黨團對蔡政府濫用特別預算,將特別預算常態化,敗壞財政、債留子孫,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國民黨立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說,總預算加上特別預算舉債1年的未償餘額,依法不得超過佔前3年的國內GDP上限40.6%,110年度佔比32.6%、111年度佔比32.0%、112年度31.0%,根據主計總處預估明年GDP為2.75%,甚至還會再低,相對中央政府舉債額度,將會逼近舉債上限。
費鴻泰表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一筆在109年3月13日編列600億元,5月8日第1次追加1,500億元,10月23日第2次追加2,099.47億元、110年6月18日第3次追加2,594.99億元,12月10日第4次追加1,598.93億元,總計為8,393.39億元。
費鴻泰直言,由此顯見,蔡政府對預算的概念非常薄弱,歷任政府沒有像蔡政府用這樣一再追加的方式編列特別預算。且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從第一年的1兆9千多萬元開始,逐年增加,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2兆2500億元,到了112年度增加到2兆7千多億元,除非國家正處戰爭狀態,否則沒有任何一個家的總預算,增加比例這麼高,蔡英文總統在任期最後兩年,是打算掏空國庫?還是把台灣掏空?
費鴻泰認為,行政院和主計總處在編列政府預算形同兒戲,防疫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總共追加5次,顯然對整體局勢評估失準,預算編列方式毫無專業可言。舉例衛福部到今年7月底,針對防疫紓困振興預算辦理情形統計,運用在防治上的預算為1901億元,僅佔8400億整體防疫紓困振興預算的22%,但若防治工作做得好,振興就不會如此辛苦,民進黨政府如此浮濫編列預算,且執行成效又不彰,都該受到國人的譴責。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吳怡玎指出,根據《預算法》第83條規定:「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換句話說,特別預算必須在特別情況才可以編列。
吳怡玎說,過去馬政府編列特別預算,總計為7000多億元,都以經濟重大事故、天然災害有關。反觀蔡政府任內,光是特別預算就編列了2兆多元,扣除國防預算之外,還有8千多億元前瞻預算、8400億防疫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但蔡政府是一個非常會撒錢,卻不知道怎麼做事的政府,當初前瞻特別預算中的軌道預算,匡列了非常多預算,後來發現無法在114年度消化完畢,就直接縮減軌道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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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玎也以高鐵延伸屏東案為例,花費8千多萬元進行評估,結果竟然規劃一條穿越石化廠的防爆區路線,這就是典型民進黨政府亂花錢的方式。其次,民進黨政府要用前瞻4.0推動雙語教育,大部分推動工作教育部已經在進行,國發會居然5.4億元籌設行政法人推動國家雙語教育,疊床架屋亂花錢,但真正需要前瞻的是能源問題、少子化問題,蔡政府在少子化僅編列1%、能源相關特別預算僅4%,完全看不到所謂前瞻的概念。
吳怡玎進一步指出,防疫紓困振興預算中,在防治工作預算分配非常低,也因此在當時要口罩沒口罩、要疫苗沒疫苗、要快篩沒快篩,疫苗還要靠國外捐贈。此外,行政院先匡列一大筆錢,各部再來分配該怎麼花錢,農委會編列預算辦理炒飯比賽,本該在公務預算中編列,卻用在特別算中;內政部移民署想要換購軟體,正苦無公務預算可用,剛好有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改個科目、名目,軟體就換置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