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一家宮廟,舉辦的遶境活動,行經苓雅區苓南前路與海邊路口時,封路燃放大量炮竹,現場煙霧迷漫,值勤員警發現後隨即上前制止。苓雅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志成今(19)日表示,爆竹堆放在道路上影響交通,警方當場依法舉發共計3件,每件開罰1200元至2400元,後續另將蒐證影像提供消防局、環保局各依業管法規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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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8)日13時至22時苓雅區某宮廟遶境活動,遶境隊伍約於18時許行經苓雅區苓南前路與海邊路口時,堆放大量炮竹燃放,苓雅分局執勤員警見狀當場上前予以制止,並即時向廟方溝通約制,廟方隨即配合警方,後續另一貨車上所載運之煙火炮竹,也立即停止燃放。苓雅分局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9款舉發共計3件(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後續另將蒐證影像提供消防局、環保局各依業管法規裁處。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參與民俗節慶遶境活動務必約束自律並遵守相關法令,共同守護優質宗教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