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首次修憲公民複決,希望將公民權調降到18歲,但公民複決最後並未過關。相較之下,台灣的鄰居如日本(2015年)、馬來西亞(2019年)、南韓(2020年)等國,都已經落實18歲公民權,為什麼其他國家能,台灣不能?《NOWnews今日新聞》今(16日)舉辦跨世代系列論壇,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其他國家之所以容易調整,是因為他們可以直接修法的方式促成,台灣卻拉高到修憲層級,且台灣選民這次缺乏投票的動力,這種動力包含衝突性,沒有衝突大家就不想投票,而18歲公民權由於檯面上無人反對,就也缺少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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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同意,這次的修憲公民複決,如果以一般公投的標準,在「同意票多於反對票」、以及「達到全體選舉人的四分之一」兩項規定都已達標,立法院可以主張透過《公投法》創制的精神,把選舉權下修到18歲。
鍾佳濱說,要不要通過18歲公民權可以透過修法,再來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的修憲程序有沒有問題,這可以提請大法官解釋。他提到,修憲程序要具備什麼門檻是可以討論的,但是以法律案來講,只要同意票多於反對票就可以推動,不要把共識說成沒有人反對,共識應該是多數決。
不過準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認為,若立法院在新會期就推動修法,民眾就會質疑,現在公投完民意展現如此,那立法院在投完票再推動修法,這次公投複決的意義又在哪裡?因果關係一旦交錯之後就會有不一樣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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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次並不是沒機會通過修憲門檻,因為總投票數約1134萬票,超過通過門檻962萬票,所以這次沒過,不能完全怪罪修憲門檻高,反而透過正反方一比一的投票結果,呈現出社會不夠有共識的事實,「修憲門檻是固定的,如果單純為了18歲公民權去修改修憲門檻,未來很多議題會變得有點雜亂無章。」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無論是日本、韓國還是馬來西亞,在調降公民權後,也沒有出現什麼問題,希望台灣也有機會,透過修法達到這個結果。張育萌說:「目前大家覺得這條路(修憲)很困難,要處理修憲門檻也是一個議題,除此之外,這次的公投結果,呈現有過半的人支持18歲公民權,那立法院也還有責任討論最後落實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