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5連霸成功的縣議員林茂明,涉嫌透過樁腳吳男、陳男等人,向選民每票以500元賄選。彰化地檢署指揮警方偵查,當場查扣4千元,訊後依違反選罷法將2位樁腳聲押獲准。昨日檢方將林茂明拘提到案,訊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14)日凌晨法院裁定收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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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彰化地檢署接獲賄選情資,選前就將林茂明的兩位樁腳收押。選後持續偵辦,昨日見時機成熟,將林茂明本人也拘提到案,並在訊後認為林茂明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昨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天凌晨裁定准許。
檢方表示,合法參選,才能有效當選就職,若透過買票賄選等違法行為競選,檢察官必從嚴追訴,證據到哪就辦到那裡。(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