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法將大修 全教總:齊一中小學法制、改革私校小聯考

▲《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教文會審議,全教總今(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審慎研修、齊一高國中小學教育法制。(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2.08)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2022-12-08 11:31:33
《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教文會審議,預計下週進行逐條審查,這是睽違6年後的大版本修法,各界相當關注。全教總今(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們審慎研修、齊一高國中小學教育法制,立委范雲、林宜瑾、張廖萬堅也提出各自修法版本,盼解決中小學教學現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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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長期以來,中小學相關法規制度頗為紊亂,無論校長遴選或主任的任用皆有不同規定,12年國教已經上路,建議齊一中小學教育法制。

侯俊良說,應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既無須經甄選及儲訓的程序,且行之多年,所遴選出的校長,在校務經營上亦未見有問題存在,國中小校長應可比照中等學校校長免去甄選及儲訓之程序。校長遴選會應有同級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現行相關規定,並至少應各有1/5,以符合民主、多元參與的價值。

他指出,應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主任既無須經甄選及儲訓之程序,且行之多年,國中小主任應比照辦理,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尊重校長用人權與學校治理。

另外,侯俊良表示,國教法修法也應確保優質國教,並提出6項主張,包括小校雖班級數或學生數少,但相關須執行的教育任務並未減少,甚至可能因為學生缺乏文化刺激等因素,教學的負擔反而更重,現有小校得增置員額的規定不應刪除。

私校小聯考爭議頻傳,顯示部分縣市政府未能落實國民教育健全發展的精神,有關私校學區的劃分,除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外,應報教育部備查,以確保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

有關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侯俊良說,本國教師資格應依據現行規定,外國籍教師則依據攬才法聘用,公立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不宜去除相關教師資格的規範。

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列有19項議題,所列議題均應受到重視,不宜單獨將戶外教育的相關規範置入國民教育法的規範,避免有所偏廢;常態編班部分縣市政府仍未能完全落實,除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督導機制,指派督導人員實地視導外,相關事項的辦法,宜由中央主管機關明定,多一道機制,以確保常態編班充分落實;為達終身學習目的,進修部有其功能,但為避免教師日夜課程過度負擔,在教師員額配置上應允許專任或兼任,不宜限制僅能兼任。

范雲指出,本次行政院大修國教法,爆增39條,影響師生權益重大,但仍未正面處理「代理教師」和「黑心校規」等實質問題,起因於中央無法源依據,導致各縣市規範不一。

范雲強調,已提出法案版本,將於審查期間盡力把學生獎懲規定、員額編制逐年調升以及專員額控留比例等內容納入國教法,並明定各地方政府及學校違反規定的處理及罰則,以真正改善代理教師持續被苛扣薪資,也讓學生的權益不再被漠視。

林宜瑾表示,這一次全教總關注的法條中,她最有共鳴的當屬第29條及第38條,與私校招生和正常教學相關規定。過去她曾為了讓私立學校招生規範更加合理,針對《私立學校法》做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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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私校為了招生所辦理的測驗以及篩選機制宛如小聯考,讓孩子們小小年紀就背負沉重升學壓力,對此教育部勢必該提出改革方案與法規。

張廖萬堅指出,私校小聯考在台中市最嚴重,曾有某個私立國中入學有8000人去應考,很離譜,台中國小生大多從四、五年級就開始補習,國小就要聯考、擠窄門,背負學習壓力,要正常化教學很諷刺,確實應該面對,他也贊成入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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