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北斗鎮一名3歲男童,日前遭到生母及其同居男友持藤條等器具毆打而昏迷,體無完膚被送加護病房救治至今(6)日已10天,仍未恢復意識,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事發後都沒有家屬到院關心,檢方調查發現,男童時常因管教問題,被生母家暴而有多處瘀痕及腦出血狀況,有議員質疑該個案從新竹縣社會處轉到彰化縣社會處後,中間的24天空窗期有疏漏、未盡責之處,對此,彰化縣社會處也發聲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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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調查,案發於11月25、26日,男童遭生母用衣架及愛的小手暴打,其同居男友陳男則是用腳踹踢男童的頭部著地,導致男童全身上下有數百處重重疊疊的瘀痕,27日下午2時許,男童已昏迷,生母將他送至醫院,急診醫師見男童昏迷指數僅3,有腦出血狀況,且瞳孔呈現放大,全身都有瘀青、瘀血狀的傷口,在大小腿、臀部及背部,都有看到疑似被藤條抽打的瘀青傷痕,全案因此曝光。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楊子賢表示,根據掌握的資料,新竹縣社會處有即時將個案管理權轉來彰化縣社會處,但在中間空窗期間,新竹縣社會處有積極透過各種方式,發現孩童有疑似受虐的情況,只是彰化社會處卻在整個11月都未即時聯繫、實際訪視個案,孩童也因此受虐至昏迷,質疑彰化縣社會處有疏漏、必須檢討。
對此,社會處發聲明澄清,本案由縣府收案後,隨即與原主責縣市進行聯繫,也多次與兒少母親電話聯繫困難,雖期間有聯繫約訪成功,惟實際訪視兒少母親仍未出現,他縣市所提供之居住地址,本府社工實地訪視當事人並未實地居住於該處;社會處經一再以通訊軟體、簡訊等方式持續聯繫兒少母親,實無空窗及漏接個案之情事,又兒少母親於案發前二日以通訊軟體向本府社工表示其與兒少是安全的,並提供本府聯繫窗口俾利兒少母親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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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強調,保護兒少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因此本案已由本府啟動獨立告訴之法律流程,相關案情依兒權法不得公開。(編輯:林莞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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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