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離婚風波連環爆,汪小菲在微博曬出離婚協議,可能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險招,不但違反台灣的個資法,更因強調境外匯款2億元給大S,恐涉及中國的非法換匯罪,他事後刪除離婚協議照片,今(4)日凌晨再度發文求饒,希望和大S停戰,不想管她和具俊曄的關係,只要對方開心就好,「就讓一切過去吧,都成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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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張蘭、汪小菲宣稱大S名下兩棟豪宅,都是汪家付款購入,大S忍不下這口氣,直接曬出匯款證據,嘲諷前夫是愛新覺羅汪,負責挑選豪宅,費用全是老婆支付,汪小菲隨後反擊,自爆是靠賣畫賺了錢,匯給大S支付房貸首付的2億多元台幣,直到S HOTEL成立後才由酒店帳戶付款,甚至一度匯款困難,才會跟大S週轉2,600萬元,寫下借條成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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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隨後霸氣秀出離婚協議和大S使用他信用卡附卡購物紀錄,卻遲遲拿不出匯款紀錄,網友和律師都感嘆他中招了,直言「稅務局在家中坐,竟有逃漏稅工作天上來」,若汪小菲的話屬實,可能已經違法,第一是由於中國外匯規定,每個公民換匯額度為5萬美金,第二是若以賣畫換錢,再以公司戶頭支付2億元台幣房貸,將境外投資用於個人置產,涉嫌逃漏稅問題,已經是違法行為。因此,汪小菲若無匯款紀錄,就無法證明出錢買豪宅,即使他有匯款紀錄,也不可能拿出來,讓自己身陷牢獄之災,可說是進退兩難,網友調侃若這2點都是真的,「菲菲可以去陪凡凡(吳亦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