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員遭「徒手挖眼」險失明!屏東暴力男最終判決出爐

▲屏東高樹鄉楊男不滿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怒挖對方眼睛造成重傷,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2-11-24 09:48:50
去年9月,屏東縣高樹超商一名29歲潘姓女店員,勸導有思覺失調症的50歲楊姓男子戴口罩,慘遭毆打、挖眼,害得潘女險些失明。事後楊男遭到法院裁押,楊男遭高雄高分院判刑5年,檢方認為判得太輕、提起上訴,最終遭駁回,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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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2021年9月26日上午9點多,楊男前往高樹鄉新南勢超商消費,潘女提醒他要把「口罩戴好」,怎料楊男竟然發狂,徒手強挖潘女眼睛,造成她一眼視網膜剝落,更對潘女拳打腳踢,直接打斷她的鼻樑骨,下手極重,所幸潘女在在醫院全力搶救下得以保住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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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後發現,患有精神疾病的楊男並非第一次發生傷害事件,早在2021年6月底時,就曾拿菜刀攻擊老婦,害老婦腹部、頸部都受有刀傷,楊男也被強制送醫治療,8月中才出院,事隔一個多月後就發生挖眼案,令屏東鄉親人心惶惶。

今年6月份,一審判決出爐,法官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合併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遭駁回,但是檢方認為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再次提起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並無不妥因而駁回,全案宣告定讞。(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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