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位男子,於2018年因犯案遭收押入監服刑。男子入獄前一個月才剛與蘇姓女子正式登記結婚,蘇女當時承諾願意等男子服刑完畢歸來,不料今年5月,男子在獄中卻收到「新生兒出生登記」通知,驚覺自己人在獄中坐,綠帽從天上來,憤而將蘇女與外遇「小王」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蘇女與外遇對象須賠償男子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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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男子於2018年11月和蘇女正式登記結婚,但新婚不久,同年12月就因案入獄服刑。蘇女表示願意等男子歸來,不過這份承諾並不長久,兩人於2022年1月還是協議離婚,男子繼續服刑,蘇女則重回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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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不料男子今年5月在獄中,竟收到「新生兒出生登記」通知,一查發現蘇女在今年3月產子,當時兩人雖已離婚,但推算懷孕期間,蘇女明顯是在離婚前,就有其他人發生關係。於是男子將蘇女告上法院,主張自己配偶權被侵犯,求償50萬元。
法官判決指出,被告蘇女與外遇對象蔡男,兩人均未出庭說明,不過法院根據客觀證據調查顯示,蘇女確實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蔡男交往並發生關係進而生子,判處蘇女與蔡男須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