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趙姓女子(35歲),日前為節省停車費,竟用酒精塗抹5張停車費上的印章,將其更改為僅停車1小時,隨後到超商繳交最低收費,事後市府交通局要求超商補足280元差額,才讓全案曝光,警方傳喚趙女到案說明後,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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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趙女利用停車第二小時改為「人工蓋章」的漏洞,以酒精將蓋章處塗銷,使超商店員誤認每張停車單僅須收取20元最低停車費,最終害超商損失新台幣280元。
本月20日趙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對此,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也強調,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因小失大,貪小便宜心存僥倖而遭受到更大的損失。(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