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除了九合一大選,還有18歲公民權唯一公投案,是我國首次進行公民修憲複決案。家扶基金會今(22)日表示,家扶長期支持並推動兒少人權,除鼓勵兒少關注公共事務,並支持兒少表意、社會參與及發聲;此次下修18歲公民權的公投案,讓曾受保護與守護的兒少得以繼續邁進下一個階段「成年」,除為自己負責亦讓權利與義務間更符合公平正義,請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同意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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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今天公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公投的有效同意票必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才會通過,因此本次公民複決案需要近962萬張(961萬9697票)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
若通過,年滿18歲的國民將依法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能透過「公民投票權」直接決定公共政策的發展方向。
家扶基金會提出3觀點,支持「18歲公民權」通過,包括「重視兒少權利,落實兒少表意權」、「18歲成年即擔行為全責,權責更需相符」、「順應國際潮流,實踐世代正義」。
家扶基金會指出,「兒童權利公約」是以國際保障為標竿,捍衛守護兒少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和表意權,若能下修18歲公民權,滿18歲者能直接透過選票正式表意,將是兒少人權的延伸與落實。公民的知能,非滿18歲即自然獲得,需要長期教育及培養,建議社會、教育、家庭各方面,皆應深化法治和媒體識讀教育,以及強化兒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讓準公民們及早充分理解權利和承擔當履行的義務。
家扶基金會表示,依《刑法》,年滿18歲的國民已應負完全行為責任;依《兵役法》,年滿18歲之男子也有服兵役之義務;而《民法》的成年年齡也下修至18歲,將於2023年1月1日施行,《民法》成年標準與《刑法》行為責任皆賦予滿18歲者相關權責,《公民權》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保障,本需賦予對等權利,以落實權責相符。
據CIA The World Fact book統計,各國18歲投票為主流趨勢,包括美、英、法、德、等民主主流國家;亞洲國家包括日本及韓國也分別於2015及2020下修公民權至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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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基金會指出,我國人口報告顯示,推估2022至2070年0至14歲幼年人口將減少143萬人,而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302萬人,人口結構上的轉變,當順應國際潮流實踐世代正義,讓年輕世代能行使投票權,決定未來政策發展方向。
家扶基金會呼籲,這次修憲案的主角,下修年紀新增涵蓋滿18歲未達20歲者,他們對支持18歲公民權卻沒有任何公投票,更無法參與尋求共識、作出決定的過程,「需要身為大人的我們賦予對應的權利」。11月26日唯一公投案,邀請民眾投下「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