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本週六將修憲複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成立的青年共學團今(22)日發布「18歲公民投票權大眾認知調查結果」,7成5的受訪者同意18歲即成年,須承擔責任與義務,並可以擁有投票權。社工師、青少年、家長、醫師等紛紛為18歲公民權催票,盼大眾給青年機會,給予權利與責任,讓不同世代合作創建新政治樣態與新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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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共學團11月針對18歲公民權進行問卷調查,蒐集500多份的問卷、以及路上街訪民眾對「18歲投票權」的關注面向。
問卷結果顯示,約有7成5的受訪者贊同18歲即成年,須承擔責任與義務,並認同18歲可以擁有投票權、瞭解權利與責任能夠自己做決定;1成5的無特別意見、1成持反對意見。
有民眾勾選出關於政治、公民參與的敘述前3名為「公民教育要從小開始」、「女性在職場的平權要被重視」、「人權意識要從小紮根」,顯示受訪者對於兒童教育中有公民素質培養與人權概念的期待。然而在「台灣兒童的權益被社會普遍大眾重視的程度」裡,近半數受訪者認為不重視、3成5表示無特別看法。
青年共學團表示,從調查資料可以看見,兒童在社會成長的空間、權利仍須要很大的進步與大眾的重視,但受訪者也普遍贊同18歲有能力承擔、有責任也有權利感。那在兒童時期到18歲成年時期,社會、家庭、教育又可以朝什麼方向努力,共同合作,看見青少年權利感與責任義務之間的關係?
臨床心理師宋鈺宸表示,獨立思考的能力並非一蹴可及,而是從孩子與我們的生活中,不斷的練習與討論而成,「一個高壓威權的環境,不會養成獨立思考的孩子」,責任感與權利感是相對的,「我們不能說要一個人學會負責,卻不給他權利。」
社工師林戴安指出,台灣的青少年在社會上長期被隱形,在重視升學的氛圍下,有4成5的青少年參加校外補習,平均每週補習3.1天,每週補習時數高達8.3小時,全國補習班的數量超過17,000間,比12,000 間的超商還多。
林戴安認為,一堆孩子在發展自我認同、獨立思考、社會連結的年紀被關在補習班裡,而我們的政府,無論是青少年的福利服務,或是青少年的室內外活動空間,都規劃得相當稀少,青少年好像被社會遺忘,甚至有近8成的青少年不清楚參與地方政府公共事務決策與討論的管道。在她過去擔任社工的經驗中,發現青少年長期被壓抑,但青少年其實比成人更具有彈性、有創造力、有想像力、願意相信改變的力量。
幼兒家長陳怡君認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說明了,兒童是權利的主體,也就是兒童應該要有權利感,「表意權」裡更明白指出孩子能有取得資訊的權利,才有辦法形成對各項事物的意見。因此,從兒童人權看18歲公民權,不是先有能力才有權利,而是整個社會世代共同合作,社會應該確保,兒少有形成自己意見能力的空間,而從幼兒時期的家內民主開始練習,就是在為公民社會向下扎根。
師大附中學生陳品穎指出,明年開始,刑法民法上,滿18歲的人都是被認為可以獨立思考的完全責任能力人和完全行為能力人,並且負有納稅、服兵役等義務,「但為什麼不讓我們擁有對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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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品穎說,很多人會覺得18歲還小,還沒有辦法對政治做出正確的選擇,很容易被帶風向,但年齡從來就不該成為門檻,一個人不會因為過了20歲生日就忽然找到自己的政治立場,「你說我們沒有參與公共事物的經驗,卻又不給我們累積經驗的機會,這樣不也很矛盾嗎?」
健行科大助理教授李宥緹認為,青年學習社會政治議題,對整個社會國家有長久的影響,科技手機促使新世代活在社群媒體的世代,資訊船破速度是過去世代的數十倍,公民教育也應該相對開放,盡早理解青少年自我在社會中的權利義務,有助於自我認知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