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案」於昨(17)日拍板,晶圓龍頭台積電與IC大廠聯發科都表示「樂觀其成」,對此,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總監劉佩真與中央大學台經中心執行長吳大任今(18)日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劉佩真表示,可視此法為利多的效應,吳大任則逐一揭露法案爭議,他強調,往研發創新作為補貼目標是正確的方向,「但此法嚴重的公平性問題,仍有待商確。」
行政院於17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和第72條修正草案,也就是外界俗稱的「台版晶片法」,針對擁有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與創新技術的公司,於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投資上,給予租稅優惠,內容包括提供研發前瞻技術支出25%的稅務抵減,以及購買先進設備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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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端出扶植政策 學者:有挹注半導體廠持續根留台灣的效果
針對台灣政府推出該項法案的原因,劉佩真提到,受到疫情、美中科技戰以及地緣政治變化影響之下,半導體已然成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先前包括歐洲、美國、中國、印度、日本以及韓國等,皆陸續祭出相關半導體的扶植政策,甚至推出一定程度規模的基金,進行相關的投資補助,「必定會吸引全球主要供應商,前往當地進行投資」,當然台灣以台積電為主的供應商,更是各國爭相邀請至當地投資的首選。
有鑑於此,台灣為了要鞏固全球第二大半導體供應的地位,政府勢必要端出更為強而有力的政策,在此次修正條例中提到強化投資抵減力道,「我想對於台灣的半導體廠持續根留台灣,是有挹注的效果」,可望降低設廠或研發成本。
她判斷,「台版晶片法案」確實有助於台灣維持全球第二大半導體國的地位,且對於佈局全球的磁吸效應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提升,未來藉由租稅減免的扶植政策、台灣本身半導體生產聚落的特質,以及人才扶植培育等,「我相信台灣半導體廠,依然會以在台佈局為重,且以他國為輔的策略,持續根留台灣,因此目前可視台版晶片法為利多的效應。」
王美花澄清「政府獨厚半導體企業」爭議 學者揭法案仍有其他問題
此外,「政府獨厚半導體企業」的議題,長期受到討論與爭議,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也說明,草案沒有限制在半導體業,「只要是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到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要件者,均可申請」,從電動車、5G、低軌道衛星等產業都適用。
對於政府有意扶持台灣產業的創新與研發,吳大任也表示肯定,「這個發展方向是對的,但法案仍然有其他的問題。」他提到,台灣產業結構主要的特性為垂直分工,此特性擁有適合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的優勢,但同時也具有僅專注在單一項目以及無法整合的弱勢。
吳大任進一步說明,中小企業在台占比極高,加上研發或創新對企業來說都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如果企業的規模相對小,且欠缺系統整合能力,創新的能力還有意願都會嚴重不足,「這是台灣企業特性較大的缺點。」
中小企業研發、創新量能不足 台版晶片法公平性引爭議
台灣的半導體產業發展好,一部分原因可歸功於與歐美產業形成互補,主要的創新與研發是品牌大廠在執行,像是蘋果公司的零組件代工可能由台灣負責,但美國大廠仍是主要的研發角色,因此台灣在技術上的進步,多數來自各國大廠的技術移轉。
吳大任表示,現在台灣政府看到產業結構主要的特性與弱點,並透過補貼的方式鼓勵廠商做更多的研發與創新,固然是個不錯的想法,「但此法難免有點像是為台積電量身定做」,台積電規模大、競爭力夠強,也累積了蠻多的創新量能,「對其補助未免錦上添花,反而是中小企業必較欠缺」,在研發、創新意願嚴重不足之際,反而需要政府在後強推。
再者,台積電的股東有7成以上是外資,此法等同於補貼外國人享受台積電的成功,「台積電做得很好,我們當然希望它繼續維持下去」,但若能有機會讓中小企業在創新研發上提升競爭力,「未來除了台積電或半導體,其他產業也可望表現卓越,領先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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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大任強調,往研發創新作為補貼目標是正確的方向,但政府應該要去思考的是,如何把相對弱勢的產業、企業變強,「此法嚴重的公平性問題,有待商確」。
另外,他也指出,進行研發抵稅的條件是研發金費要在50億以上,「這樣大的規模,試問台灣有幾家廠商可以做到」,至於在採購、設備可以抵免的部分,「先進設備」的定義也不明確,除了世代交替,設備、製程也不斷在更替,今年被視為先進的設備,到了明年或許不再適用,「所以這部分不能只是說說,可能要有更明確的說明」,他也提到,要定義清楚,當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