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與政府團隊涉貪弊案,遭宜蘭地檢署以《洗錢防制法》等罪名起訴,今(31)日上午宜蘭地院開庭,對於檢方起訴的內容,林姿妙開庭約3小時後步出地院,她強調自己「正正當當」,對案件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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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檢今年8月23日以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宜蘭縣長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等15人,涉及弊案包括宜蘭縣政府辦理1558地號農地(羅東機六用地旁)免徵土地增值稅案、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98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及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等案。
林姿妙等人經歷約3小時的開庭,林姿妙於下午1時許,步出法庭時表示,感謝大家關心。針對媒體追問「是否會覺得委屈」?林姿妙則回應,「我正正當當,對案件有信心」;林姿妙女兒離開時,也向媒體喊話,「謝謝法院給我們公開說明的機會。」(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