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9日電)北港鎮某鎮長競選總部成員行賄村里長,專案小組昨天帶回28名村里長和蕭姓男子等4人到案。檢方認為蕭男等4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鎮長參選人30萬元具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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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這名鎮長參選人的親屬蕭姓男子(30歲)、服務處主任林姓男子(63歲)、前司機羅姓男子(69歲)及服務處志工蔡姓男子(34歲)等4人,在今年8月至10月間以每箱40罐(每箱約新台幣8000元)的高山茶葉為對價,向北港鎮內里長交付賄賂,尋求支持,並投票給鎮長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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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指揮專案小組多日蒐證,昨天搜索參選人競選總部及北港鎮轄內28名里長住家等處,扣得10箱茶葉及零星茶葉罐。專案小組帶回鎮長參選人、28名村里長和蕭男等4人到案說明,有里長坦承有收到茶葉,也有人說沒收到。
經檢方複訊後,認為蕭男等4人涉犯選罷法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另諭知鎮長參選人30萬元交保,其餘里長則均請回。雲林地院今天召開羈押庭裁定蕭姓男子等4人羈押禁見。(編輯:黃世雅)11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