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僱用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的投保單位,職災保險費率採實績費率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明(112)年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共計1萬9259家投保單位適用,其中減收者占73.78%,勞保局已於27日函知適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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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至第5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明年度適用實績費率的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增減值,依各適用單位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3年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的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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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指出,明年度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的投保單位共1萬9259家,較111年度12803家增加6456家,其中減收者計14210家,占73.78%、加收者計3377家,占17.54%、維持原行業別災害費率者計1672家,占8.68%,又112年不再適用者計143家。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災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