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30歲陳姓男子涉嫌殺害馬國女大生,他聲稱不滿女方僅交往5天,就花了他10多萬元,案發當天2人疑因金錢糾紛爭執,陳男一怒之下動手殺害女方。17日,陳男由警方押解回分局製作筆錄,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陳嫌殺人罪嫌重大,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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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男向警方供稱,2人於今年4月間在IG上認識,當時女方還和前男友交往,直到8月兩人才進一步認識,10月8日開始正式交往,期間也有發生性關係,但幾天相處下來,陳男不滿女方都「只花他的錢」。
陳男表示,2人交往僅5天,兩人去了101約會、外縣市遊玩、出入高檔餐廳等,花了他將10萬多元,因此心生不滿,13日案發當天,2人疑似因金錢發生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沒想到卻失手把女方勒斃,陳男辯稱「只是想嚇嚇她」。
案件發生後,陳男跑回鶯歌住處輕生,一開始僅坦承「協助女友加工自殺」,但警方為此說詞存疑,檢警相驗遺體後,發現女大生頸部有勒痕,衣著十分完整,現場也無打鬥跡象,隔壁室友也無聽見呼救,研判女大生可能遭下藥迷昏後被勒斃,正釐清其體內有無藥物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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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因其所犯為重罪,且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依法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