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年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的教師,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4)日指出,接獲會員反映,僅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縣市教師補假的那2天可公假排代,其他縣市教師則須課務自理,即沒課時間方可補休,呼籲全體擔任111年選務工作的教師均能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平衡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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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表示,這次選舉投票訂於今年11月26日週六舉行,週六本來就是教師的假日,行政院給予2倍補假不為過;由於此次選務包括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等多項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工作堪稱繁重,且壓力負擔沉重,許多學校也都半強迫教師配合擔任選務工作,所以這些教師犧牲假日付出勞務後的補假所遺留課務,理應由學校處理,否則已有多數教師反映許多補假,因沒空補假,累積到最後,既無法換成加班費,只能憑空消失,形成無效補假。
全教產說,為避免「烏溪以南五星級市長,常常變成有省錢(台語)市長」,全教產呼籲行政院及教育部出面協調,讓所有犧牲假日擔任111年選務工作的教師均能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平衡教師權益,不讓南北教師的勞動條件遭到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