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烏龍抓人」事件,昨(12)日三重調解委員會進行第一次調解,受害者黃男未出席,由兒子、律師代表出席,施暴的2名警員則由所長陪同下到場,表示願意以10萬元和解,黃男方表示不願接受;事後黃男強調,自己只有一個要求,沒有按照警察職權行使勤務的惡警,一定要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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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1名黃姓男子,日前遭警方誤認為通緝犯,被警員毆打、逮捕,造成其頭部、腹部有多處擦挫傷,因此憤而向施暴的2名警員提告,警方也依法將2員送辦,昨天下午15點進行首次調解委員會,施暴的翁姓、江姓員警以及派出所所長,與被害黃男兒子、委任律師5人至三重調解委員會。
據了解,整個調解過程僅花30分鐘,2警員先是黃男一方道歉外,還提出「願意賠償10萬元」,並撤銷對黃男所提出的妨害公務、傷害告訴,但當場遭拒絕,最後調解也宣告破局。
受害者黃男昨晚也在
臉書發文表示,強調自己只有一個訴求,「像這樣值勤時違法犯紀,公然對人民施暴,動用私刑的惡警,沒有按照警察職權行使勤務的惡警,一定要汰除」,他更指出若沒有以汰除這種惡警為前提,自己連150萬都不會接受。
對此,三重分局表示,調解時,案件當事人黃男未到場,在委任律師陪同下由兒子代為出席,警方部分則是永福所許所長、翁員、江員等3人,但是初步協調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編輯:孫唯容)
黃男臉書全文:
致每一位關心
「三重惡警毆打無辜路人」事件的每一位朋友:
繼違法濫權的惡員警提告我之後,又去新北市三重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雙面人手法。
於今日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00開調解會。由律師與我的兒子黃煒傑代表出席。
幸好我沒法去參加,不然聽完之後,我這被打到受傷的脆弱腦袋,應該會血壓上升,當場腦出血。
這次調解的內容一定要讓關心此事件的人了解,人命在新北市多麼不值錢。
打人惡警提出,這一切都是誤會,所以要拿出新台幣 十萬元 當作賠償金,(您沒看錯,就是新台幣十萬元)
當然他也會很仁慈的對我撤銷傷害與妨礙公務的告訴。
我 黃連順在此重申,在之前所謂長官的調解下,我只有一個訴求,
像這樣值勤時違法犯紀,公然對人民施暴,動用私刑的惡警,沒有按照警察職權行使勤務的惡警,一定要汰除。
因為他今天以如此致命的毆打對待我,卻可繼續留在警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改天就會繼續這樣對待其他市民,
但其他善良市民在如此殘暴的毆打中,能否存活,我一想到就害怕。
所以我提出我的訴求,
前提一定要汰除惡警,若沒有以汰除這種惡警為前提,我連150萬都不會接受。
但當時的所謂長官,使用烏賊戰術來模糊焦點,跟媒體朋友說我開出"天價"和解金 150萬元。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今天的調解會,的確讓我大開眼界。
我的律師直接拒絕,
我一定會循司法的途徑討回公道。我會堅持下去的。
這次的事件不是我一個人的事,而是全新北市及全國所有善良老百姓的事。
試想若是警察可以這樣爆打人民都沒事,我們還能安心過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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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