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今(6)日指出,高端公司部分批次疫苗交貨期程超過履約期限,疾管署已統計違約金,但尚未扣罰,亟待檢討妥適處理。對此,疾病管制署署長周志浩回應,已扣罰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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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審計部審計陳瑞敏、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疾病管制署署長周志浩、經濟部長王美花等人就「COVID-19疫苗及冷鏈之購買、廠牌、價格、劑量、施打及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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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部提交的書面報告指,疾管署辦理新冠疫苗採購,2021年5月28日依照《政府採購法》、《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與高端疫苗生物製劑有限公司議約,採購500萬劑疫苗,但高端部分批次疫苗交貨期程逾越履約期限,疾管署已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但未就逾期30日以上部分扣罰違約金。
對此,疾管署已就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部分,扣罰違約金,周志浩也證實已處分,但詳細金額還要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