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案又爆出新爭議,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今(5)日加碼爆料,鏡電視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在未經其他董監事與財務長的情況下,竟私自處理公文並回覆NCC;之後鏡電視被NCC要求補正,鄭優、蔡滄波又故技重施再度私自回覆,意圖「欺上瞞下」。國民黨團認為,已符合NCC訂立撤照條件,應將鏡電視撤照。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除邀NCC主委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同時國民黨團也召開「欺上瞞下,NCC應立即廢止鏡電視上架許可」記者會。
鄭麗文表示,依據NCC今年2月發給鏡電視執照公文,第4頁紀載「保留許可廢止事項」,意即等於有其中一項,NCC可廢止給鏡電視執照,第3點也寫的很清楚,要求鏡電視必須跟鏡周刊所屬公司清楚切割,經營管理不能由鏡周刊相關人士介入與交易往來。
鄭麗文痛批,從2月到現在已10月,過程中因相關爭議,鏡電視換了4次董事長,從執照通過時的前董事長陳建平到現任董事長鄭優,「過程中不斷鬼打牆,永遠無法處理」。她說,NCC在8/24就鏡電視經營權、人事爭議問題發文要鏡電視回覆,未料鄭優與蔡滄波卻繞過其他董監事與財務長私自處理,回覆內容也未經董監事同意。
鄭麗文表示,NCC於9/2再度發文要董事會補正回覆,鄭優跟蔡滄波又扣留相關公文,未告知董監事與財務長,私自處理回覆欺瞞NCC;此事直到9/12,鏡電視其它董監事和財務長發現,才在9/22向NCC告發被欺瞞。她也指出,這幾天同時得到來自兩方爆料,一方面來自鏡電視內部,發現董事長、總經理隻手遮天,想要瞞天過海,另一方面NCC內部官員,對鏡電視想欺上瞞下也看不下去;經雙方不約而同提供資料對比,發現兩邊資料完全相同,「真實度非常高」。
鄭麗文進一步拿出NCC給鏡電視要求補證公文。其中,針對鄭優任職中華電信時曾發生弊案,當時中華電信主秘、投資長涉案被起訴後,兩人向檢察官陳述是受鄭優指示,NCC曾要求鄭優應行回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鄭麗文怒嗆,鏡電視爭議這麼大,經營與管理團隊不斷爆出違法、詐欺與背信事項;大部分鏡電視經營團隊成員,到今天為止都是鏡電視董事長裴偉所聘用或有相關牽連。
最後,鄭麗文說,陳耀祥也承認公然違反當時給照條件,鏡電視整整1整年時間換4次董事長,根本是無止盡循環,無法跟裴瑋有所切割,「或許就是因為裴偉有蔡英文、蘇貞昌罩著」,也因此裴偉請辭後還是陰魂不散,還將黑手伸至鏡電視。她也撂下狠話說,若發現陳耀祥有偕同NCC委員護航、放水,「我一定本人去告他們瀆職、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