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桃園醫院一名陳姓外包員工,日前協助推送病床工作時,擅自替病人接管,誤把氧氣筒接到病人鼻胃管中,造成該名病患胃臟被撐爆,搶救數個月後,最終仍因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不治;事後家屬憤而提告徐姓院長、陳姓員工等4人,經桃園地檢署複訊後,徐姓院長等3人予以不起訴處分,而陳姓員工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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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0年3月18日上午,陳男將一名準備做腹部超音波的病患送到一樓診間,但過程中卻擅自操作管線,結果錯把氧氣筒接到病人的鼻胃管,導致大量氣體灌入患者體內,雖病人立刻獲得醫治,不過仍因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全身多處傷口感染等問題,於同年7/22宣告不治;其家屬知悉後,隨即對徐姓院長、鄭姓護理師、曾姓醫師與陳姓男子4人提告。
陳男面對檢方複訊時辯稱,自己剛任職不久,並不太了解工作內容,當天資深員工僅叫他把線接一接便跑去抽菸,所以就自己研究自己接,不知道要跟護理師確認,也不清楚會造成這麼大的影響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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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鄭姓護理長則指出,事發時為早傷8時許,正值並方交班時段,一位護理師需要面對近10名病人,有可能在還沒處理到本案病患時,就發生接錯管線的狀況;另外,鄭女也強調,案發時她並不在現場,陳男接管前亦沒先詢問過,並指陳男沒醫療執照,本就不應該亂動醫療管線。
綜合上訴證詞,檢方指出,醫療團隊發現病人身體不適時,第一時間便做出相關處置,後續也經過剖腹手術治療,依情況安排在加護病房治療照護,但由於病人本身患有多重慢性疾病,住院中不幸發生肺炎和呼吸衰竭等情形導致死亡,難認有醫療疏失或過失責任,故徐姓院長、鄭姓護理長與曾姓醫師予以不起訴處分,而陳姓員工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