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柯姓女子日前騎機車行經鳳山區自由路,擦撞一名陳姓女外送員後,以為是小擦撞就逕自騎車離開現場,陳女因擦撞手腕扭傷,忍痛騎車追上,將柯女攔下,警網趕抵,柯聲稱以為小擦撞沒事才離開,警方請示檢察官後,認定柯女構成肇事逃逸現行犯,將柯女送辦,柯女傻眼直呼「這樣也要送法院?」感到相當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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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分局忠孝所於9月26日晚間接獲陳女,稱遭擦撞後對方卻意圖逃逸,現已把人攔下來。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調查發現,雙方車禍肇事點發生在鳳山區自由、澄清路口,2女行駛在自由路東往西方向,陳女見柯女未留在現場處理,竟當著她的面騎車離去,陳女騎車追逐200公尺,將柯女攔下後報警,由於柯女未留在現場處理隨即離去,陳女除手腕扭傷外,車身後照鏡有毀損。警方隨即報請轄區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柯女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現行犯,警方也依現行犯將柯女逮捕解送偵辦。
鳳山警方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務必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處理,並確認雙方有無受傷,最好能錄影錄音更能自保,以免遭告肇事逃逸,且依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而逃逸,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遭吊銷駕照,民眾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