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正式同意富邦金控完全合併日盛金控,合併基準日最快在11月下旬,成為台灣金融史上首宗「金金併」的成功案例,也為台灣未來「金金併」打開了新契機,「金金併」更將是台灣金控業壯大的大趨勢。中華徵信所今(27)日建議,政府可以思考「3個5年目標」,用更大的能量去推動,甚至以完成第一椿「官股金金併」,作為加快台灣「金金併」的催化劑,並可依據政策及營利功能,讓5家官股金控整併成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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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徵信所指出,2001年金管會立法完成金控法後,陸續在2001年底至2002年核准14家金控公司,2003年底中華徵信所即提出「金控7雄 決戰境外」的看法,意指金控公司家數過多影響金控公司競爭力應該減半,並且金控公司的發展戰場不在國內而在於拓展海外市場。
但台灣金控業規模太小,開拓國際金融市場的實力不足,因此評估除當時資產總額達1兆元以上的7家金控包括國泰金、兆豐金、中信金、華南金、第一金、富邦金、新光金加台新金之外的金控公司,應找尋適合的金控合併。後來政府推動二次金改,其中也包括金控減半,但是並沒有達成,而臺灣金及合庫金的成立則使金控公司增加至16家。
2020年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因時空轉換,中華徵信所再度提出台灣最多只需要9家金控公司,建議資產總額在3兆元以下的金控公司應找合意的對象進行合併,將台灣最小的金控公司資產總額提升到5兆元以上,以強化國際競爭力,因為全球100大銀行的資產總額門檻幾乎是以10兆元新台幣起跳的。
只是到2022年第2季底止,台灣2大金控公司國泰金及富邦金的資產總額分別為11兆5833億元、10兆4711億元,即使這2大金控合併也只能勉強擠進全球100大金融機構的後段班,構成一個具有併購較大型國外金融機構的規模,以及發展國際市場的實力。
如果以此為台灣金控業發展的目標,中華徵信所認為台灣「金金併」的步伐就需要更為加快,台灣有必要研議制訂一個期限來達成規劃的目標,建議台灣要提升金控公司的國際競爭力,可以思考「3個5年目標」。第一個目標是在5年內創造一家資產總額達20兆元的金控公司。第二個目標是5年內提升金控公司的最低資產總額需達到5兆元。
第三個目標是5年內要把具有官股身份的5家金控公司,依據政策功能及營利功能分別整合為2家金控。中華徵信所認為要激勵金控公司的合併,政府應先以完成一宗官股金控的合併案,重新使得官股金控成為台灣金控公司的領頭羊,用以催化民營金控合併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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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要具體推動金控公司合併當然會有很大的困難,因為在主、客觀條件下可能現存的金控公司大多都不願被同業併購,眼下僅有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對和台新金合併提出相對的條件構想,但當法令規定,一定期限內金控公司的資產總額最低門檻要提升到一定的規模,第一級資本也必須跟著提升時,金控公司就必須配合法令提升資產總額規模,且相互合併是最快的方式。
中華徵信所強調,以法令推動產業前進固然不是最好的模式,但有時為了達到國家長遠發展的目標,只要做好完整配套措施,則會是達成目標最有效的模式,且不乏先例,值得產官學深思。